6月17日温州公积金中心推新政,缴存者购二手房可提公积金付首付,提取总额等有规定 。
【6月17日温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推二手房首付提取政策】 6月17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支持职工家庭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资金压力,推出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 在温州缴存公积金,且在市内买二手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账户余额付首付。 申请人提取总额不得超二手房首付款金额,若后续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与贷款额合计不得超房屋总价,提取以账户余额为限,按百元整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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