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报销对于在青岛生育的家庭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以下将详细介绍在青岛顺利办理生育报销的相关要点和具体流程环节。
首先,要顺利办理生育报销,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这里的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从参保缴费次月起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 个月。
接下来是准备相关的材料。不同的生育情况所需材料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列举:
| 生育情况 | 所需材料 |
|---|---|
| 正常生育 |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社保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等。 |
| 计划生育手术 |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社保卡、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相关证明、门诊病历、手术记录、发票原件等。 |
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进入报销流程环节了。
第一步是备案。女职工怀孕后,持本人社保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等相关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第二步是就医结算。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直接在医院进行联网结算。联网结算时,参保职工只需承担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第三步是津贴申领。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申领。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结束后 1 年内,持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在办理生育报销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避免因逾期或材料不全导致报销失败。同时,要妥善保管好相关的票据和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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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6-23 10:25

刘畅 06-22 12:35

郭健东 06-22 12:30

董萍萍 06-2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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