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7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通知,就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中提到,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调整为10%,《交易规则》第4.4.10条“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不再施行。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交易规则》第5.4.2条情形的,属于异常波动,《交易规则》第4.4.11条不再施行。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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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6-27 16:03

郭健东 06-27 16:06

李悦 06-27 17:00

董萍萍 06-27 16:18

董萍萍 06-16 09:33

董萍萍 06-1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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