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600080.SH):收到公安机关《受案回执》

2025-07-03 16:26:49 格隆汇 
新闻摘要
格隆汇7月3日丨金花股份公布,因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及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其他第三方及其他关联方与金花股份签订合同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实质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6,772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中小投资者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590起,合计赔付金额4,398.20万元,上述涉及此事的诉讼及赔付现已全部结束

格隆汇7月3日丨金花股份(600080.SH)公布,因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及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其他第三方及其他关联方与金花股份签订合同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实质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6,772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的公告“临2020-038”号),中小投资者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590起,合计赔付金额4,398.20万元,上述涉及此事的诉讼及赔付现已全部结束。

对于上述事项引发的投资者诉讼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积极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各项法律措施,追究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法律责任,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6月25日,公司向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简称“西安经侦”)报案,西安经侦已经受理,并于2025年7月2日收到西安经侦出具的《受案回执》,已正式受理吴一坚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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