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8月1日起施行。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通知】 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修订,并将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现已发布该指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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