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点评:甘肃出台首个省级容量电价机制 利好煤电盈利稳定性提升

2025-07-15 19:10:05 和讯  申万宏源研究王璐/朱赫
  本期投资提示:
  事件:7 月14 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甘肃省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均不含直流配套电源),容量电费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公平承担,具体结算公式为容量电费=申报容量×容量电价×容量供需系数。
  高容量电价助力煤电盈利稳定性提升,回归公用事业属性。2023 年11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确定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330 元/千瓦·年。固定成本比例方面,2024~2025 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2026 年起不低于50%。《通知》中容量电价与此前全国性政策330 元/千瓦·年保持一致,在回收比例方面设定容量供需系数(容量需求与有效容量的比值,数值大于1 时取1 )。考虑到容量供需系数设定方式执行时预计将高于全国性的回收比例,甘肃省煤电机组的容量电费有望较当前执行标准快速提升(此前为100元/千瓦·年)。考虑到容量电费的收取与火电实际上网电量无关,容量电费占比提升可增强煤电机组长周期盈利稳定性。2024 年甘肃火电利用小时数4351 小时,和全国平均的4400 小时基本相当,属于煤电稳定运营的省份。本次《通知》系首个省级容量电价机制,有望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加速各省容量电费细则推进。
  储能收益有保障,利好新能源长期提升消纳率。近年来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提升,新能源出力存在间歇性及波动性,而储能系统可及时调频调峰,稳定电网频率,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前储能侧收益主要依赖峰谷价差,收益率稳定性较弱,影响整体投资意愿。《方案》给予电网侧新型储能容量电费,收益保障性提升。如各省未来借鉴甘肃方案,则利好全国范围内存量储能提高收益稳定性,同时将长期拉动储能侧投资提升,从而进一步减少新能源弃电率。
  煤电起到“稳定器、压舱石”作用,新能源发电空间占比提升优化我国能源结构。长期以来,煤电支撑及调节价值未被充分定价,因此煤电需要争取较高发电量来实现整体收益,从而加剧各电源发电侧上网竞争。《通知》中对煤电机组给予较高容量补偿,煤电机组长期以来保持电量最大化的策略有望改变,各电源侧上网竞争强度或将减弱。 截至2024 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5 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发电,但在发电量占比为18.6%,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火电加速转型,出让更多发电空间给风力、光伏,我国电力结构有望进一步优化,同时也利好新能源消纳率提升。
  投资分析意见:1)绿电:绿电直连及火电加速转型背景下,绿电发电占比提升空间广阔,新能源全面市场化后政策友好地区风电运营商更具优势,建议关注新天绿色能源、福能股份、中闽能源、龙源电力、华润电力、三峡能源。2)火电:容量电价与辅助服务市场化定价等政策的连续出台,有利于稳定火电综合盈利能力。燃料成本和财务费用还有下降空间,推荐华电国际、建投能源、物产环能。
  风险提示:燃料成本波动、上网电价不及预期、电力市场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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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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