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对北京玺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北京玺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玺德投资”)存在自行销售私募基金前,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的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玺德投资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做好信息披露、基金退出和投资者沟通等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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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07-17 10:57

郭健东 07-11 19:14

董萍萍 07-10 04:38

郭健东 07-07 17:48

张晓波 06-26 14:09

郭健东 06-2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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