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1日,深圳证监局披露,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监管决定对钜盛华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其高度重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钜盛华为“宝能系”旗下主要资本运作平台之一,曾参与举牌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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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07-11 11:37

董映颉 07-10 13:51

王治强 07-11 08:55

郭健东 07-09 20:06

郭健东 07-07 14:42

张晓波 06-27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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