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丹化科技(600844.SH)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7号)。
经查,公司原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化醋酐)持有济宁金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金丹)39.4737%的股权,济宁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化工)持有济宁金丹39.4737%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持有济宁金丹21.0526%股权。2022年11月14日,江苏丹化集团有限公司(时为丹化科技控股股东)以3200万元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的济宁金丹21.05%股权,济宁金丹其他两名股东丹化醋酐、恒立化工放弃优先购买权。丹化醋酐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0%,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5年4月11日才披露董事会决议,对上述交易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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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07-22 21:55

刘静 07-22 18:30

郭健东 07-18 22:25

张晓波 07-18 17:31

郭健东 07-04 23:30

刘畅 07-04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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