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3日,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禁止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为,申报方提交的解决方案表明其愿意采取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在中国境内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申报方愿意采取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禁止此项集中,并责令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采取以下措施:
(一)2026年1月22日以前,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山东华泰制药股份。若有特殊情况导致股权转让无法完成,应提前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并说明理由。如在规定期限或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找到买方,应委托剥离受托人寻找合适的买方并完成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完成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山东华泰制药的经营管理。
(二)2025年9月30日前,解除与青海制药等经营者之间的盐酸罂粟碱原料药代理协议,解除前不得执行相关协议。
(三)向市场监管总局及时报告转让股权和解除原料药代理协议的情况。同时,武汉用通的最终控制人主动承诺未来不再在盐酸罂粟碱原料药、盐酸罂粟碱注射剂领域从事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有权监督检查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如未履行或违反上述义务,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刘畅 07-23 17:20

王治强 07-22 21:13

刘畅 07-21 19:11

王治强 07-16 19:30

王治强 07-09 12:40

董萍萍 06-29 16:16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