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港交所刊发招股咨询总结并就持股量建议再咨询,新规8月4日生效,提升定价分配稳健性,放宽持股门槛
【8月1日港交所发布招股咨询总结并就公众持股量建议展开咨询】 8月1日,港交所刊发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咨询总结,还就持续优化公众持股量建议展开进一步咨询。上市规定主要变化涉及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公开市场规定等。其中,发行人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比例,由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港股新股市场定价机制27年未变,但发行人和投资者情况改变大,希望建立更灵活、清晰和透明的新股定价与股份分配框架。新上市申请人可在IPO发售分配中“二选一”,公开认购部分可选用机制A或机制B。 机制A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的20%上调至35%。机制B引入新选项,发行人需事先选定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60%,无回补机制,且最大百分比由原建议的50%上调至60%。 港交所决定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维持投资者对发售的承诺。新层级式架构最低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由原建议的5%上调至10%,A+H发行人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改为占A+H股总数的5%。 《上市规则》新规定8月4日生效。伍洁镟称,改革旨在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稳健性,平衡不同投资者认购需求,修订持股量要求为发行人提供灵活性与确定性。她指出,港股新股市场定价机制多年未变,如今新股交易规模增大、国际投资者增多,制度需配合国际投资者需求。 因目前散户多为价格承担者,配售部分投资者可与发行人议价,为保证新股定价准确,港交所要求新股发售至少40%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投资者,并修订回补机制。此次修订增加无回补机制分配方案选项,发行人可灵活分配股份,还将回补比例上限大幅提升至35%,最多可将60%股份分配至公开发售部分。 伍洁镟表示,当前新股市场活跃,申请数目创纪录,改革为提升机制,希望新规尽快实施,让申请上市企业受惠。港股对公众持股比例有规定,现行25%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缺乏灵活性且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 港交所拟引入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普通上市公司可选择25%初始门槛或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替代方案。A+H发行人公众持股比例调整为公众持有的H股达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伍洁镟认为,引入层级式要求可让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安排集资,对A+H发行人采用灵活标准。业内人士称,港交所根据公司规模等灵活处理公众持股量,放宽高市值企业门槛有助于平衡发行人与市场利益。 中资券商人士认为,市值高的公司吸引更多投资者和长期资金,港交所引入层级式要适应市场需求的制度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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