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海科委印发“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鼓励企业投入,联合出资方年出资不少于300万享税收优惠。
【8月4日上海科委印发“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鼓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 8月4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该办法规范和优化项目组织管理、扩大合作范围,鼓励引导有条件企业等市场主体投入基础研究。 “探索者计划”经费由财政经费、联合出资方出资组成,用于资助项目支出。联合出资方需在财政经费拨付后90天内完成拨付,出资额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年,可享税收优惠。 各联合出资方要注重指南建议科学性,不得定向设题,其及关联方不得作为出资设立项目的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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