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三家子公司8月1日启动预重整,债权人需在9月17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泛海控股三家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债权人9月17日前申报债权】 泛海控股发布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8月1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多份《决定书》。武汉中院决定启动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公司、城广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了临时管理人。在债权申报期间,各债权人需在2025年9月17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职工债权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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