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华铭说明情况

2025-08-06 09:36:00 证券市场周刊 
新闻摘要
近日,ST华铭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从中可以看到 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近日,ST华铭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华铭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收盘时持有,且在2023年10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 quanyi85651425@163.com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据公开资料显示,ST华铭的主营业务为自动售检票系统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维护。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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