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四川医保局印发通知,9月1日起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发放方式,由医保直发给符合条件职工。
【8月6日四川医保局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近日,四川省医保局印发通知,决定调整全省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 从9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程序直接把生育津贴发放至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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