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8 日中金所发通知,明确期货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符合 4 类情形之一者需履行报告义务 。
【中金所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及过渡期安排】 8月8日,中金所发布关于程序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规范其行为,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依据相关规定,明确交易者在交易所交易符合一定条件需履行报告义务。 这些条件包括:1个内出现10次以上1秒钟内10笔(含)以上报撤单;交易指令核心要素及下达时间由计算机自动决定;使用自主研发或定制程序化交易软件;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需报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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