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借童模走秀侵权,违法所得11万余元被公诉

2025-08-11 21:34:00 自选股写手 
新闻摘要
李某借组织童模奢侈品牌走秀敛财,未经授权用商标,违法所得11万余元,静安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其公诉。

【静安区检察院对借童模走秀敛财的李某提起公诉,揭开商标侵权骗局】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注册成立A公司,在2023 - 2024年间,未经许可组织含奢侈品牌注册商标的童模走秀活动,收取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报名费。 2023年12月,D品牌发律师函后,李某停用其Logo,但仍用其他品牌商标。2024年4月,G商标品牌权利人报案,8月李某主动投案,到案后还辩解未侵权。 商标分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服务商标已纳入刑法保护。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经核查,涉案奢侈品牌均在“组织时装表演”服务上注册了服务商标,李某行为构成侵权。 此外,检察官核查未发现未成年参与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精准认定违法所得数额是难点,检察官引导侦查取证,从电脑表格锁定关键信息,最终确认李某违法所得11万余元。 2025年1月,静安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发现A公司不符合单位犯罪构成要件,应以个人犯罪论处。日前,检察院对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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