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4日,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的付息安排。
公告显示,该期债券简称为“23广州高新MTN004”,发行金额10亿元,起息日2023年8月21日,发行期限3+2年,债项余额10亿元,最新评级AAA,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09%,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3090万元,利息兑付日为2025年8月21日。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付息资金将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该机构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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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8-13 15:25

董萍萍 08-13 09:13

郭健东 08-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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