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全资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一审判罚10万元 将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2025-08-14 20:16:37 每日经济新闻 
新闻摘要
8月14日,宜宾纸业公告称,当日全资子公司宜宾汇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今年4月,汇洁环保收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被告人为汇洁环保,黄正文、熊治刚、黄勇、郑东虎。起诉书显示,相关责任人在负责汇洁环保排放污水工作过程中,干扰自动检测设施采样,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致使非法排放含氨氮、总氮污染物

8月14日,宜宾纸业(SH600793,股价25.03元,市值44.28亿元)公告称,当日全资子公司宜宾汇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洁环保”)收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溪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今年4月,汇洁环保收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被告人为汇洁环保,黄正文、熊治刚、黄勇、郑东虎(以下简称“相关责任人”)。

起诉书显示,相关责任人在负责汇洁环保排放污水工作过程中,干扰自动检测设施采样,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致使非法排放含氨氮、总氮污染物。根据有关规定,监管认为对汇洁环保相关责任人应当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

对此,宜宾纸业在当时公告中称,汇洁环保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团队稳定,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汇洁环保已调整负责人并对汇洁环保的工艺、设备、流程、排放标准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在成熟的污水处理工艺上进行提标升级改造,目前相关工程已改造完成,并正常投入使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2024年5月29日,汇洁环保发生了多起变更,黄正文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熊治刚退出经理职务,目前,谢章红为汇洁环保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5月28日,宜宾纸业公告称,董事会当日收到副总经理黄正文的辞职报告,黄正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据公司8月14日公告,南溪法院作出判决,汇洁环保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10万元。

宜宾纸业则称,上述判决尚未生效,汇洁环保认为上述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错误,将在法定期限内向四川省成都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汇洁环保无罪。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郭健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