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4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其附属公司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若干债券信息。
公告指出,为做好相关债券后续偿付安排,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债券投资者的利益,经申请,远洋控股存续的7支公司债券(即“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15远洋5”、“H15远洋3”、“H21远洋1”及“H21远洋2”公司债券)于2025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起停牌。
远洋控股公司债券各偿付日均设有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远洋控股将于宽限期内与投资人积极协商沟通,争取尽快达成一致的风险化解方案。
停牌期间,远洋控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有关事项确定后,远洋控股将及时公告并申请公司债券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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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8-13 20:36

郭健东 08-11 17:40

刘畅 08-0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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