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稀土总量调控办法,企业需建流向记录制度,每月10日前录入追溯系统。
【8月22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稀土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8月22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稀土生产企业应建立稀土产品流向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产品流向信息。企业需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度稀土产品流向信息录入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的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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