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25日消息,上交所债券业务中心近日接连披露监管措施,5家公司破产管理人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被予以书面警示。

具体来看,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应当在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但却未在法定限内披露,违法了相关规定。
上交所债券业务中心决定,对上述5家公司破产管理人予以书面警示,并要求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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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08-15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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