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8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本次调整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320元提高至2510元,增加190元,涨幅约8.2%;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4.4元提高至26.6元,增加2.2元,涨幅约9%。通知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及《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刘畅 08-22 15:45

刘畅 08-19 15:42

刘畅 08-19 15:42

贺翀 08-17 08:54

郭健东 08-15 15:18

郭健东 08-13 20:24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