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国家外汇局通知深化跨境投融资改革,扩跨境融资便利,符合条件企业可借外债,额度最高2000万美元
【9月15日国家外汇局发文扩大跨境融资便利】 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通知。通知提出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全国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企业,可在不超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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