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生态环境部修订《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9月17日生态环境部修订核安全报告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 9月17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要求,配合《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实施,生态环境部修订《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此次修订形成了《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修订旨在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事项的报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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