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控股(00412)回应股权集中,称公司能够遵守公众持股量规定

2025-09-18 22:27:48 智通财经 
新闻摘要
智通财经APP讯,山高控股发布公告,本公司注意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于2025年9月18日刊发公告。诚如证监会公告所披露,证监会最近曾就本公司的股权分布进行查讯。证监会的查讯结果显示,于2025年9月1日,有二十名股东合共持有本公司14.45亿股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的24.00%

智通财经APP讯,山高控股(00412)发布公告,本公司注意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于2025年9月18日刊发公告(证监会公告)。诚如证监会公告所披露,证监会最近曾就本公司的股权分布进行查讯。证监会的查讯结果显示,于2025年9月1日,有二十名股东合共持有本公司 14.45亿股股份(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的24.00%。有关股权连同由两名本公司主要股东持有的41.21亿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68.46%),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的92.46%。因此,仅4.54亿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7.54%)由其他股东持有。

诚如证监会公告所述: (i) 股份的收市价从2025年4月16日的5.82港元上升193.6%至2025年9月1日的17.09 港元。 (ii) 于2025年9月17日,股份价格收报14.80港元,较2025年4月16日的收市价5.82港元高出154.3%。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澄清,上述资料摘录自证监会公告,且本公司并无独立核实该等资料,惟(a)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透过山东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份,此乃基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提交的最新可得权益披露通知;及(b)上文第(i)及(ii)段所载资料除外。

根据所得资料并就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所知,本公司确认,于2025年9月1日及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至少25%乃由公众持有,本公司能够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公众持股量规定。

(责任编辑:郭健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