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19日讯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相关批复,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变更96.8020%股权,其中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蜀道集团”)持有58.6278%股权;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5.0118%股权,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949%股权,成都兴蜀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949%股权,四川蜀信共兴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1466%股权,四川蜀信共兴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8260%股权。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四川信托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四川信托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以下是相关批复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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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09-15 17:20

王治强 09-15 09:42

贺翀 09-14 17:00

张晓波 09-11 22:20

张晓波 09-0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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