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长春公积金管委会发文,降新建商贷首付至15%,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买绿宅等额度上浮30%。
【长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多项利好出台】9月28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首贷或二贷且无房职工家庭,在主城区及开发区买新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降至不低于15%。 通知还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至2025年12月31日,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再申请不受次数限制,按二贷政策执行。购买绿色住宅及“好房子”的贷款单笔额度提高,获一星级及以上绿标或通过“好房子”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30%。通知自公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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