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09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创新特征与市场空间,关于劳务用工,骨架业务剥离后转回的原因及关联交易公允性等。
关于创新特征与市场空间。公司表示,公司通过完善的研发体系及成熟的研发团队,实现了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应用,具备独立自主的研发创新能力,不存在依赖于第三方的技术支持或外购的情形,公司对合作研发方、委托研发方不存在重大依赖。
无论从全球范围还是国内来看,汽车整车行业未来仍有较大的市场需求,而作为汽车整车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工艺装备的座椅、内外饰件及模具等各类产品,其未来市场空间将随着整车市场的发展保持增长趋势。
目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投入已取得良好成效。公司已成为问界M7 系列车型后围内饰板总成的独家供应商,以及阿维塔 11、阿维塔 12 系列车型门板总成的独家供应商。问界、阿维塔作为国产高端的新能源汽车品牌代表,充分体现了国内汽车工业的先进制造水平和技术实力,公司能够成为其内外饰件细分产品的独家供应商,亦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内外饰细分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地位。
关于劳务用工。公司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劳务派遣人数较少,主要为生产岗位从事辅助性操作的后勤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从事工作岗位涵盖生产、后勤、搬运、装配、喷漆、焊接、注塑、宿管、厨工、保洁等各项职能岗位,在各职能部门均有分布;发行人根据劳务外包人员的技能、熟练程度、在发行人的工作时间等综合考虑其工作岗位以及在工作岗位承担的职责。
发行人劳务外包人员的增加是基于匹配新建产能和订单量的增加,劳务外包人员增加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业务需求,与发行人业务发展相匹配。发行人由于新建产能和订单需求增长驱动临时性用工需求增加,进而带动经营业绩增长,并非通过劳动力的持续投入弥补技术及工艺的不足。因此,发行人业绩增长受新建产能和订单增长驱动,并非依靠劳动力的密集投入驱动业绩增长。
关于骨架业务剥离后转回的原因及关联交易公允性。公司表示,普拓公司、甫拓公司初始开展骨架业务时的资金来源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与普拓公司、甫拓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发行人无法控制普拓公司、甫拓公司,故未纳入合并范围。
普拓公司、甫拓公司不归属于发行人控制,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发行人通过普拓公司、甫拓公司获得的资产组合不具备完整的投入要素,也不具备实质性的加工处理过程,从而不构成业务,且其会计处理与可比案例处理惯例相符,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同时,经测算,即使构成业务合并,模拟合并测算对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从提高生产效率、项目实施效益和补充产能的角度出发,发行人将部分或全部骨架生产工序对外采购,且其生产模式与行业惯例相符。因此,发行人骨架自制同时仍存在对外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设备,租赁作价依据系双方参考设备折旧等因素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座椅、汽车内外饰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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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9-26 19:26

郭健东 09-25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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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9-19 21:14

董萍萍 09-1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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