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洛阳印发方案,鼓励中心城区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洛阳印发方案,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10月10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洛阳市中心城区,鼓励支持地方围绕城市核心板块配套服务和产业发展需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以盘活资源、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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