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

2025-10-30 16:13:00 证券时报 

快讯摘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 人民财讯10月30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

快讯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 人民财讯10月30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丰富产品形态。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对10年期以上养老理财产品规模占比较高的试点理财公司,在监管评级中予以适当加分。支持试点理财公司依法在养老理财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更好匹配投资者个性化养老需求。支持试点理财公司将养老理财产品收益领取与健康、养老照护等养老场景有机结合,为投资者提供养老金融综合解决方案。支持试点理财公司研发符合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养老需求、具有长期限特征且具有一定收益率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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