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11 月 1 日正式施行 具改革意义

2025-11-01 19:15: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11月1日,《厦门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法规体量大,创新“全面保护”理念,具改革与法治价值

快讯正文

【11月1日《厦门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11月1日,中国第二部个人破产地方法规——《厦门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该《条例》共十六章一百八十九条,是自1994年厦门获得特区立法权以来,涉及法律关系最复杂、调整范围最广泛、法规体量最大的法规。 《条例》率先将“保护”写入法规名称,探索出个人破产保护“厦门模式”,为国家层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积累经验,具重要改革意义和法治价值。 《条例》创新性提出“全面保护”理念,规定立法目的是“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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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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