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黄金税收政策,规范会员用途变更申请,明确交易所收费增值税征收。
【1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黄金税收政策公告】 1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黄金税收政策公告。公告指出,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后用途改变的,要在改变前向交易所报告信息。 会员单位需在取得交易所开具相应发票当月起6个月内提出用途改变申请,且仅能申请一次。超6个月的,交易所不得重新开具发票。 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手续费、仓储费等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申请实物交割出库,要如实申报和记录用途、耗用数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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