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天弓控股(00428)发布公告,呈请人(一名独立第三方)为本公司于2017年发行的承兑票据持有人,本金为1000万港元,该票据已于2025年3月31日到期。截至本公布日期,未付利息金额为110万港元。截至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已与呈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呈请人及本公司已透过各自的法律代表共同签署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的同意传票,以寻求法院按同意颁令(其中包括)准许撤回呈请,且不作讼费命令;并撤销定于2025年12月3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的呈请聆讯。
于本公布日期,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该呈请对本公司的运作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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