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5日,商务部发文称,鉴于贸易环境发生变化,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的反规避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原文如下: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71号 公布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的反规避措施
2025年9月3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48号公告,自2025年9月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实施反规避措施,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上述措施实施后,鉴于贸易环境发生了变化,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的反规避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5年11月5日
本文编选自“商务部”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冯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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