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张小泉公告,控股股东因司法拍卖减持违规收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张小泉控股股东因司法拍卖减持违规收警示函】 11月7日,张小泉(301055.SZ)公告透露,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司法拍卖,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张小泉股份减少3195.63万股,占司法拍卖前其所持股份的42.05%,违反上市时持股及减持承诺。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张小泉集团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措施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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