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优化并购票据相关工作机制 人民财讯12月2日电,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优化并购票据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其中指出,并购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
交易商协会:优化并购票据相关工作机制 人民财讯12月2日电,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优化并购票据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其中指出,并购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企业并购活动,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中拟用于并购交易用途的占比应不低于发行金额的50%,并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其余部分可用于企业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得用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用于并购的募集资金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高于70%,权益性资金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30%。企业发行并购票据用于参股的,并购后持有目标企业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0%。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及比例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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