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放宽经营主体住所登记条件,部分行业可用住宅

2025-12-02 18:21: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12月2日消息,宁波印发办法,允集中办公场所及部分行业住宅登记为经营主体住所,合规即可。

快讯正文

【12月2日宁波放宽经营主体住所登记条件】 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放宽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办法》。其中提出,允许集中办公场所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该场所要符合多个经营主体日常办公合理需求。对于软件开发、文化创意、动漫设计等以创意、智力服务为主且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的行业,允许将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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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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