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2日在深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行业及业务模式,关于红筹架构,关于历史沿革等。
关于行业及业务模式。公司表示,国家产业政策、重要技术标准的发布将明确推动我国汽车行业关键技术自立自强,鼓励整车厂商研发制造高质量、高技术水平的自主品牌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
公司主要产品符合行业趋势、具备产品优势,被替代风险较小。公司通过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全价值链垂直整合、拥有优质丰富的客户资源、完善产能布局、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高内部控制管理能力等措施应对市场竞争与行业趋势,具备有效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传输、连接、控制方案的研究开发,通过客户需求驱动的同步研发模式及自主设计研发模式,形成了充足的技术储备。
关于红筹架构。公司表示,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在红筹架构搭建、运行及拆除过程,已按规定履行完备的审批和备案等程序;其中,TEC 收购天海科技 100%股权时未进行评估,不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规定,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未明确未履行评估程序的法律后果,亦无相关明确的罚则及法律责任条款,该等未履行评估程序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鉴于本次转让实质上是王来生和李德林基于红筹架构搭建目的而进行股权结构调整,权益没有发生实质变动,不存在违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三款明令禁止的“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情况,未履行资产评估手续不影响本次并购的有效性;截至回复报告出具日,天海电子及转让方、受让方未因上述瑕疵事项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调查,且超过了 2 年的追责时效。因此,该等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历史沿革。公司表示,发行人已就减资瑕疵事项采取了补充通知债权人的解决措施,相关债权人未对公司减资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解决措施有效。发行人的减资瑕疵未实际损害债权人利益,不存在受到有权机关行政处罚的风险,亦不存在与债权人之间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致力于为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汽车传输系统、连接系统、智能控制等解决方案,主营汽车线束、汽车连接器、汽车电子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整车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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