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收到甘肃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12-05 18:03:01 观点网 
新闻摘要
观点网讯 12月5日,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丽尚国潮存在独立性不足的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对丽尚国潮及时任董事长叶茂、现任董事长吴小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观点网讯:12月5日,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国潮”)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丽尚国潮存在独立性不足的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

甘肃证监局对丽尚国潮及时任董事长叶茂、现任董事长吴小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局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若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公司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丽尚国潮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甘肃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责任编辑:郭健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