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 青山纸业(600103.SH)12月5日晚间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山纸业股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能源集团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409,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在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前,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409,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在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后,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4%。
因能源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构成一致行动人,在能源集团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前,四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351,806股,持股比例合计为28.00%。能源集团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后,前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4,942,224股,持股比例为27.00%。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1%的整数倍标准。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青山纸业的加权均价为3.944元。按此计算,能源集团套现金额约为8838.34万元。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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