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阳光乳业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昌致合因资金需求,拟3个月内减持不超3%股份。
【阳光乳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不超3%股份】 12月11日,阳光乳业(001318.SZ)公告透露,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南昌致合持有公司5,140万股,占总股本的18.18%。因自身资金需求,其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股份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282.66万股,即不超总股本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565.32万股,即不超总股本2%,合计减持不超847.98万股,即不超总股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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