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医保局发通知,2028年起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资金占比3%,鼓励创新模式缩短清算周期
【12月15日国家医保局推进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 12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通知。 通知提出,在高质量完成医保基金结算基础上推进清算提速。自2028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年度医保基金拨付约3%,还将推进季度清算等创新模式。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把大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等纳入清算提速范围,逐步缩短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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