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因未及时披露诉讼和仲裁事项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5-12-18 17:55:52 每日经济新闻 
新闻摘要
每经AI快讯,12月18日,泉阳泉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未及时披露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吉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每经AI快讯,12月18日,泉阳泉(600189.SH)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未及时披露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吉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郭健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