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600189)12月1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出具的《关于对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截至2024年1月8日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80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泉阳泉、姜长龙、王尽晖、 金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泉阳泉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严肃整改,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严格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以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及环保家居为一体的综合型上市公司。公司一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塑造绿色产品与人文环境引领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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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12-1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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