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海清算所通知,继续阶段性免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人民币外汇衍生品清算费,涉远掉期等。
【12月23日上海清算所继续阶段性免除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清算费】 12月23日,上海清算所发布通知,将继续阶段性免除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清算费。 银行间外汇市场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交易服务时,按相关交易量及机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纳入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比例,全额免除相关交易清算费。 适用阶段性免除清算费的交易包括远期、掉期和期权交易,货币对为人民币对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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