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5 日国家金融总局下发资管产品信披办法,规范三类产品信披,正式稿较征求意见稿有五大修改点 。
【12月25日国家金融总局下发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2月25日,国家金融总局下发《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资管信托、理财、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规范三类产品信息披露行为。 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有五大修改点:一是删除销售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强制披露“托管协议”;二是增加强制披露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 三是增加定期报告的编制要求;四是细化现金管理类产品和非现管类产品的净值展示方式;五是新增和豁免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