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多部门印发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名单通知,要求相关方指导园区按指标编制方案,尽早达目标。
【12月26日,多部门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通知】 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综合司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通知。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等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名单内园区的指导。督促有关地市、园区和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按指标要求编制建设方案,统筹能源供给消费等,尽早达国家级零碳园区目标。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