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境内股东因减持、转让境内企业境外股份等所得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

2025-12-26 20:42:00 证券时报 

快讯摘要

  两部门:境内股东因减持、转让境内企业境外股份等所得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 人民财讯12月26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

快讯正文

  两部门:境内股东因减持、转让境内企业境外股份等所得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 人民财讯12月26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指出,境内股东因减持、转让境内企业境外股份等所得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以外币调回的,应汇回至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存放和使用。以人民币调回的,可汇回至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存放和使用。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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