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央行、外汇局决定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三类主体不得参与,财务公司除外。
【12月26日央行、外汇局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提及为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深化金融开放,支持实体发展,决定在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该业务是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基础上开展的。同时,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房地产企业不得参与,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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